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校内涵建设,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落实我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选工作。为规范、有序地开展成果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文科学部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力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参评范围
2023级(非国际学生)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参评。
注:存在有违法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尚在校级处分期内及其他学校认定不合格情况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办法
1、成果认定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本次奖学金评选的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月最后一天。
2、名额分配
不同等级奖学金的奖励名额由研究生院核算分配至学部,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占20%(4人)、二等奖占30%(6人)、三等奖占40%(8人)。
3、评选细则
根据学部拟定的评分细则对2023级学生科研成果进行评分,各项成果分值累加排序。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上海电力大学文科学部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定细则。
论文署名原则上学生为第一作者;当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必须是第二作者(注:导师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主导师为准),其他不予考虑。论文的第一单位必须是上海电力大学。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申报时间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通知和学部的评分细则,请于3月16日(第三周周一)前将科研成果填写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成果模块并完成奖学金申报。
2、申报流程
①学生(全日制非定向非国际学生)将自己的所有科研成果和荣誉录入系统(在学生端“科研管理”中录 入,导师和学部审核通过);
②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学业奖学金”进行申请,系统自动抓取学生名下的所有录入科研模块的成果和荣誉;
③学生在成果奖学金申请页面,将各个成果和荣誉的分值手动输入,提交至导师和学部;
④最终由学部复核该生是否具备本学部的评选资格,以及各项成果的分值及成果的真实性(各项成果和奖项的分值来源于学部的评分细则)。
⑤学部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求和排序本学部的评选结果。
五、评选结果公示及上报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学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学部将候选名单、申请人材料及学部评审报告提交至研究生院。如有任何问题,可咨询经外楼B410骆老师。
文科学部
2026年3月12日

